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规定,现将2024年2月5日公示国谈及同通用名和未现场竞价药品结果中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 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报,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国谈及同通用名和未现场竞价新申请药品公布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2月18日